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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December 19

    《論神的律法》

    《第十九章 論神的律法》
     
    一、神給亞當一個律法作行為之約,神借此約來束縛他和他的后裔,來親自
    、完全、切實並永遠順服他;遵守此約予以生命的應許,破壞此約予以死亡
    的威嚇;神又賜給亞當遵守此律法的能力與成就力1

    二、此律在亞當墮落之后,仍為完全之義的準則,並如此成為神在西乃山所
    頒布又刻于兩塊石版上的十誡 2 ;頭四誡是我們對神當盡的本分,其余六誡
    是我們對人的本分3

    三、除此律(通常稱為道德律)之外,神喜歡把禮儀律賜給尚為幼稚教會的
    以色列民,其中有些象征的儀式︰一方面是關于禮拜的,預表基督和他的恩
    惠、行為、苦難和恩益4;一方面是提示種種道德義務的訓令5。這些禮儀律
    在今日新約時代都廢止了6

    四、神把以色列民當作一個政治體,所以又賜給他們種種的司法律。這些司
    法律都隨著以色列國同歸于盡,這些司法律除了一般公正的要求以外,現今
    不再有任何約束7

    五、道德律永遠約束世上一切的人,稱義的和其余的人,命令他們遵守8。這
    並不只是為了律法的內容,也是為了頒布此律法者,創造主宰神的權威9。基
    督在福音中並非廢掉這義務,反更堅固之10

    六、真信徒雖不在為工作(行為)之約的律法下得稱為義或被定罪11;可是
    這律法對于他們或別人都大有用處。即律法乃生活的規律,使他們知道神的
    旨意和他們的義務,指示、約束他們照著去行12。又因令他們發現他們的本
    性、內心和生活上有罪的敗壞13,當他們按律法檢查自己的時候,就越發知
    道罪,為罪而謙卑,以致憎惡罪14,同時更明確認識自己需要基督和他完全
    的順服15。照樣,律法對于重生的人去防止腐敗,禁止罪惡上也是有用的16
    。又因律法的威嚇,就指出他們的罪所應得的,雖然得免律法所威嚇的咒詛
    ,但因罪的緣故在今生要受苦17。照樣,律法的應許也指示他們,神喜悅人
    的順服並遵行律法所得的祝福18,不是因行工作之約的律法而得19,所以人
    行善棄惡,是因律法勉勵他行此棄彼,這不足以証明他是在律法之下,而不
    在恩典之下20

    七、上述律法的用處也並不與福音的恩典背道而馳,乃與之巧妙融合21。基督
    的靈製服人的意志,並賜以能力,使他甘心樂意行神的旨意,即在律法中所啟
    示要行的那些事22


    註1【創一26-27】
      神說:「我們要照著我們的形像、按著我們的樣式造人,使他們管理海裡的魚、空中的鳥、地上的牲畜,和全地,
      並地上所爬的一切昆蟲。」 
     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,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。
      【創二17】
      「...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,你不可喫,因為你喫的日子必定死!」
      【羅二14-15】
      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們雖然沒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。 
      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們心裡,他們是非之心同作見證,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,或以為是,或以為非。
      【羅十5】
      摩西寫著說:「人若行那出於律法的義,就必因此活著。」
      【羅五12、19】
     ‧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,死又是從罪來的;於是死就臨到眾人,因為眾人都犯了罪。
     ‧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;照樣,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。
      【加三10、12】
     ‧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;因為經上說著:「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,就被咒詛。」
     ‧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說:「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著。」
      【傳七29】
      我所找到的只有一件,就是神造人原是正直,但他們尋出許多巧計。
      【伯廿八28】
      他對人說:敬畏主就是智慧;遠離惡便是聰明。

    註2【雅一25】
      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,使人自由之律法的,並且時常如此,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,乃是實在行出來,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。
      【雅二8、10-12】
     ‧經上記著說:「要愛人如己。」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,纔是好的。
     ‧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,只在一條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眾條。 
      原來那說「不可姦淫」的,也說「不可殺人」;你就是不姦淫,卻殺人,仍是成了犯律法的。 
      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,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。
      【羅十三8-9】
     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;因為愛人的,就完全了律法。 
      像那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婪,或有別的誡命,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
      【羅三19】
      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,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。
      【申五32】
      所以,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,不可偏離左右。
      【申十4】
      耶和華將那大會之日、在山上從火中所傳與你們的十條誡,照先前所寫的,寫在這版上,將版交給我了。
      【出卅四1】
     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:「你要鑿出兩塊石版,和先前你摔碎的那版一樣;其上的字我要寫在這版上。

    註3【太廿二37-40】
      耶穌對他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神。 
     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 
      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 
      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」 
      【出二十3-18】
      經文過長,請自行查閱聖經

    註4【來九1-28】
      經文過長,請自行查閱聖經
      【來十1】
     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,不是本物的真像,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。
      【加四1-3】
      我說那承受產業的,雖然是全業的主人,但為孩童的時候卻與奴僕毫無分別, 
      乃在師傅和管家的手下,直等他父親預定的時候來到。 
      我們為孩童的時候,受管於世俗小學之下,也是如此。 
      【西二17】
      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;那形體卻是基督。

    註5【林前五7】
     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,應當把舊酵除淨,好使你們成為新團;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。
      【林后六17】
      又說: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,與他們分別;不要沾不潔淨的物,我就收納你們。
      【猶23】
      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,搭救他們;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,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。

    註6【西二14、16-17】
     ‧又塗抹了在律例上所寫攻擊我們,有礙於我們的字據,把他撤去,釘在十字架上。
     ‧所以,不拘在飲食上,或節期、或月朔、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。 
      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;那形體卻是基督。
      【但九27】
      「...一七之內,他必與許多人堅定盟約;一七之半,他必使祭祀與供獻止息。那行毀壞可憎的(或作:使地荒涼的)如飛而來,
      並且有忿怒傾在那行毀壞的身上(或作:傾在那荒涼之地),直到所定的結局。」
      【弗二15-16】
      而且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,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,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,如此便成就了和睦。 
      既在十字架上滅了冤仇,便藉這十字架使兩下歸為一體,與神和好了,

    註7【出廿一1-36】
      經文過長,請自行查閱聖經
      【出廿二1-29】
      經文過長,請自行查閱聖經
      【創四十九10】
      圭必不離猶大,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,直等細羅(就是賜平安者)來到,萬民都必歸順。
      【彼前二13-14】
      你們為主的緣故,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,或是在上的君王, 
      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。
      【太五17、38-39】
     ‧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....」
     ‧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』 
      只是我告訴你們,不要與惡人作對。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; ...」
      【林前九8-10】
      我說這話,豈是照人的意見;律法不也是這樣說麼? 
      就如摩西的律法記著說:「牛在場上踹榖的時候,不可籠住他的嘴。」難道神所掛念的是牛麼? 
      不全是為我們說的麼?分明是為我們說的。因為耕種的當存著指望去耕種;打場的也當存得糧的指望去打場。

    註8【羅十三8-10】
     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;因為愛人的,就完全了律法。 
      像那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婪,或有別的誡命,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 
      愛是不加害與人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。
      【弗六2】
      「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」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 ...」
      【約壹二3-4、7-8】
     ‧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,就曉得是認識他。 
      人若說我認識他,卻不遵守他的誡命,便是說謊話的,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。
     ‧親愛的弟兄啊,我寫給你們的,不是一條新命令,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;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。 
      再者,我寫給你們的,是一條新命令,在主是真的,在你們也是真的;因為黑暗漸漸過去,真光已經照耀。
      【羅三31】
      這樣,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?斷乎不是!更是堅固律法。
      【羅六15】
      這卻怎麼樣呢?我們在恩典之下,不在律法之下,就可以犯罪麼?斷乎不可!

    註9【雅二10-11】
     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,只在一條上跌倒,他就是犯了眾條。 
      原來那說「不可姦淫」的,也說「不可殺人」;你就是不姦淫,卻殺人,仍是成了犯律法的。

    註10【太五17-19】
      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 
      我實在告訴你們,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,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,都要成全。 
      所以,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,又教訓人這樣作,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。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,
      又教訓人遵行,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。...」
      【雅二8】
      經上記著說:「要愛人如己。」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,纔是好的。
      【羅三31】
      這樣,我們因信廢了律法麼?斷乎不是!更是堅固律法。

    註11【羅六14】
     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,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
      【羅八1】
      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。
      【加二16】
     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稱義;
      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
      【加三13】
      「...基督既為我們受(原文是成)了咒詛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;因為經上記著:「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。」
      【加四4-5】
      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 
      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 
      【徒十三39】
      你們靠摩西的律法,在一切不得稱義的事上信靠這人,就都得稱義了。

    註12【羅七12、22、25】
     ‧這樣看來,律法是聖潔的,誡命也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。
     ‧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(原文是人),我是喜歡神的律;
     ‧感謝神,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這樣看來,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,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。
      【詩一一九4-6】
      耶和華啊,你曾將你的訓詞吩咐我們,為要我們殷勤遵守。 
      但願我行事堅定,得以遵守你的律例。 
      我看重你的一切命令,就不至於羞愧。
      【林前七19】
      受割禮算不得甚麼,不受割禮也算不得甚麼,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。
      【加五14、16、18-23】
     ‧因為全律法都包在「愛人如己」這一句話之內了。
     ‧我說,你當順著聖靈而行,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。
     ‧但你們若被聖靈引導,就不在律法以下。 
      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,就如姦淫、污穢、邪蕩、 
      拜偶像、邪術、仇恨、爭競、忌恨、惱怒、結黨、紛爭、異端、 
      嫉妒(有古卷加:兇殺二字)、醉酒、荒宴等類。我從前告訴你們,現在又告訴你們,行這樣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國。 
      聖靈所結的果子,就是仁愛、喜樂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實、 
      溫柔、節制。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。

    註13【羅七7】
      這樣,我們可說甚麼呢?律法是罪麼?斷乎不是!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為罪。非律法說「不可起貪心」,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
      【羅三20】
      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

    註14【雅一23-25】
      因為聽道而不行道的,就像人對著鏡子看自己本來的面目, 
      看見,走後,隨即忘了他的相貌如何。 
      惟有詳細察看那全備,使人自由之律法的,並且時常如此,這人既不是聽了就忘,乃是實在行出來,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。 
      【羅七9、14、24】
     ‧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;但是誡命來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
     ‧我們原曉得律法是屬乎靈的,但我是屬乎肉體的,是已經賣給罪了。
     ‧我真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

    註15【加三24】
      這樣,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,引我們到基督那裡,使我們因信稱義。
      【羅七24-25】
      我真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 
      感謝神,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。這樣看來,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,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。
      【羅八3-4】
     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,成為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, 
      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、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。

    註16【雅二11】
      原來那說「不可姦淫」的,也說「不可殺人」;你就是不姦淫,卻殺人,仍是成了犯律法的。
      【詩一一九101、104、128】
     ‧我禁止我腳走一切的邪路,為要遵守你的話。
     ‧我藉著你的訓詞得以明白,所以我恨一切的假道。
     ‧你一切的訓詞,在萬事上我都以為正直;我卻恨惡一切假道。

    註17【詩八十九30-34】
      倘若他的子孫離棄我的律法,不照我的典章行, 
      背棄我的律例,不遵守我的誡命, 
      我就要用杖責罰他們的過犯,用鞭責罰他們的罪孽。 
      只是我必不將我的慈愛全然收回,也必不叫我的信實廢棄。 
      我必不背棄我的約,也不改變我口中所出的。

    註18【利廿六1-14】
      經文過長,請自行查閱聖經
      【林后六16】
      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?因為我們是永生神的殿,就如神曾說: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,在他們中間來往;
      我要作他們的神;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      【弗六2-3】
      「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」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
      【詩卅七11】
      但謙卑人必承受地土,以豐盛的平安為樂。
      【詩十九11】
      況且你的僕人因此受警戒,守著這些便有大賞。
      【太五5】
      溫柔的人有福了!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。

    註19【加二16】
      既知道人稱義不是因行律法,乃是因信耶穌基督,連我們也信了基督耶穌,使我們因信基督稱義,不因行律稱義;
      因為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。
      【路十七10】
      「...這樣,你們作完了一切所吩咐的,只當說:『我們是無用的僕人,所作的本是我們應分作的。』」

    註20【羅六12、14】
     ‧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作王,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。
     ‧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,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
      【彼前三8-12】
      總而言之,你們都要同心,彼此體恤,相愛如弟兄,存慈憐謙卑的心。 
      不以惡報惡,以辱罵還辱罵,倒要祝福;因你們是為此蒙召,好叫你們承受福氣。 
      因為經上說:人若愛生命,願享美福,須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,嘴唇不說詭詐的話; 
      也要離惡行善;尋求和睦,一心追趕。 
      因為,主的眼看顧義人;主的耳聽他們的祈禱。惟有行惡的人,主向他們變臉。
      【詩卅四12-16】
      有何人喜好存活,愛慕長壽,得享美福, 
      就要禁止舌頭不出惡言,嘴唇不說詭詐的話。 
      要離惡行善,尋求和睦,一心追趕。 
      耶和華的眼目看顧義人;他的耳朵聽他們的呼求。 
      耶和華向行惡的人變臉,要從世上除滅他們的名號。
      【來十二28-29】
      所以我們既得了不能震動的國,就當感恩,照神所喜悅的,用虔誠、敬畏的心事奉神。 
      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。

    註21【加三21】
      這樣,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麼?斷乎不是!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,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。
      
    註22【結卅六27】
      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裡面,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,謹守遵行我的典章。
      【來八10】
      主又說: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: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,寫在他們心上;
      我要作他們的神;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      【耶卅一33】
      耶和華說:「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: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,寫在他們心上。
      我要作他們的神,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
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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