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 :《論中保基督》
一、神按他永遠的旨意,選定他的獨生子主耶稣,作神人之間的中保1;爲
先知2、祭司3,和君王4,教會的元首和救主5,承受萬有的6,審判世界的
7,神從永遠就將百姓賜給他爲後裔8,而且到了時候,借著他得贖、蒙召、
稱義,成聖並得榮9。
二、神的兒子,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,既是惟一永遠的神,與父同質同等,
及至日期滿足的時候,就取人性10,連人性所具有的一切本質,和共有的軟
弱于己身,只是無罪11;他借聖靈的大能,在童貞女馬利亞的胎中用她的本
質成孕12。所以完整無缺,而又是相異的二性,即神性與人性,毫無轉化,
合成或混合,不可分地結合于一位格之內13。這位就是真神真人,卻是一位
基督,神人間的惟一中保14。
三、主耶稣既如此在人性與神性上聯結,就受無限量之聖靈的潔淨與恩膏15
;既在他裏面有智慧和知識的一切寶藏16,父就喜歡叫一切的豐富住在他裏
面17。其目的乃是借著他的聖潔、無惡、無玷汙,並所充滿的恩典和真理18
,使他得以全備,以便執行中保和保證人的職份19。這職份並不是他自己取
來的,乃是蒙父召而任此職20,父把一切的權柄和審判交在他手中,並且命
令執行之21。
四、主耶稣極其樂意擔任這職份22;爲了執行這職份,所以他生在律法之下
23,而且完全成就了律法24,在他的靈魂裏直接忍受了最大的痛苦25,在他
的身體中受了極疼痛的苦楚26,被釘而死27;被埋葬,暫處于死權之下,但
未見朽壞28。第三天他帶著受苦時的同一身體29從死裏複活30;又帶身體升
入高天,坐在他父的右邊31,爲我們代求32;並要在世界的末了,再來審判
世人和天使33。
五、主耶稣憑他完全的順服並犧牲自己,借永遠的靈一次獻給神,來完全滿
足他父的公義34;爲父所賜給他的人非但獲得和好,也獲得天國永遠的基業
35。
六、救贖之工雖未在基督成肉身之前實際完成,但救贖的實力、效果與利益,
卻從世界之初借著那些應許、預表,與祭物繼續傳給曆代神所揀選的人;在這
些應許、預表和祭物中,他被顯明爲擊破蛇頭的女人後裔,是從創世以來被殺
的羔羊,是昨日、今日、以後永在的基督36。
七、基督按著他的神人二性,來執行他爲中保的工作;借每一性作其固有的事
37,但有時在聖經中,由于基督位格的一致性,所以他位格中的此一性固有的
事,也歸屬于彼一性38。
八、基督對那些得蒙救贖的人,就確實地、有效地將這救贖應用在他們身上並
傳達給他們39;爲他們代求40,借聖道將救恩的奧秘啓示給他們41;借著他的
靈有效地勸勉他們相信而順服;借著他的道和他的靈來管理他們的心42;借著
他的全能全智,來勝過他們的一切仇敵,而且所用的方式與他奇妙莫測的旨意
相合43。
註1【賽四十二1】
看哪,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、心裡所喜悅的!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;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。
【彼前一19-20】
常存信心和無虧的良心。有人丟棄良心,就在真道上如同船破壞了一般。
其中有許米乃和亞力山大;我已經把他們交給撒但,使他們受責罰就不再謗瀆了。
【約三16】
「神愛世人,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,叫一切信他的,不至滅亡,反得永生。....」
【提前二5】
因為只有一位神,在神和人中間,只有一位中保,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;
註2【徒三22】
摩西曾說:『主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,凡他向你們所說的,你們都要聽從。....」
【申十八15】
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,像我,你們要聽從他。
註3【來五5-6】
如此,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,乃是在乎向他說「你是我的兒子,我今日生你」的那一位;
就如經上又有一處說:「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。」
註4【詩二6】
說:我已經立我的君在錫安我的聖山上了。
【路一33】
「....他要作雅各家的王,直到永遠;他的國也沒有窮盡。」
註5【弗五23】
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,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;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。
註6【來一2】
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;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,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。
註7【徒十七31】
「....因為他已經定了日子,要藉著他所設立的人按公義審判天下,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,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。」
註8【約十七6】
「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,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。他們本是你的,你將他們賜給我,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。....」
【詩廿二30】
他必有後裔事奉他;主所行的事必傳與後代。
【賽五十三10】
耶和華卻定意(或作:喜悅)將他壓傷,使他受痛苦。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(或作:他獻本身為贖罪祭)。
他必看見後裔,並且延長年日。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。
註9【提前二6】
他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,到了時候,這事必證明出來。
【賽五十五4-5】
我已立他作萬民的見證,為萬民的君王和司令。
你素不認識的國民,你也必召來;素不認識你的國民也必向你奔跑,都因耶和華你的神以色列的聖者,因為他已經榮耀你。
【林前一30】
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裡,是本乎神,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、公義、聖潔、救贖。
註10【約一1、14】
‧太初有道,道與神同在,道就是神。
‧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,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。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,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。
【約壹五20】
我們也知道,神的兒子已經來到,且將智慧賜給我們,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,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裡面,
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裡面。這是真神,也是永生。
【腓二6】
他本有神的形像,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;
【加四4】
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
註11【來二14、16-17】
‧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,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,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,就是魔鬼,
‧他並不救拔天使,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。
所以,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,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,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。
【來四15】
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。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,與我們一樣,只是他沒有犯罪。
註12【路一27、31、35】
‧到一個童女那裡,是已經許配大衛家的一個人,名叫約瑟。童女的名字叫馬利亞;
‧你要懷孕生子,可以給他起名叫耶穌。
‧天使回答說:「聖靈要臨到你身上,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,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
(或作:所要生的,必稱為聖,稱為神的兒子)。 ....」
【加四4】
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
註13【路一35】
天使回答說:「聖靈要臨到你身上,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,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
(或作:所要生的,必稱為聖,稱為神的兒子)。
【西二9】
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的居住在基督裡面,
【羅九5】
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,按肉體說,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,他是在萬有之上,永遠可稱頌的神。阿們!
【彼前三18】
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(有古卷:受死),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,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。按著肉體說,
他被治死;按著靈性說,他復活了。
【提前三16】
大哉,敬虔的奧秘!無人不以為然:就是神在肉身顯現,被聖靈稱義(或作:在靈性稱義),被天使看見,
被傳於外邦,被世人信服,被接在榮耀裡。
註14【羅一3-4】
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。按肉體說,是從大衛後裔生的;
按聖善的靈說,因從死裡復活,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。
【提前二5】
因為只有一位神,在神和人中間,只有一位中保,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;
註15【詩四十五7】
你喜愛公義,恨惡罪惡;所以神,就是你的神用喜樂油膏你,勝過膏你的同伴。
【約三34】
神所差來的就說神的話,因為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。
註16【西二3】
所積蓄的一切智慧知識,都在他裡面藏著。
註17【西一19】
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。
註18【來七26】
像這樣聖潔、無邪惡、無玷污、遠離罪人、高過諸天的大祭司,原是與我們合宜的。
【約一14】
道成了肉身,住在我們中間,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。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,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。
註19【徒十38】
神怎樣以聖靈和能力膏拿撒勒人耶穌,這都是你們知道的。他周流四方,行善事,醫好凡被魔鬼壓制的人,
因為神與他同在。
【來十二24】
並新約的中保耶穌,以及所灑的血;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。
【來七22】
既是起誓立的,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。
註20【來五4-5】
這大祭司的尊榮,沒有人自取。惟要蒙神所召,像亞倫一樣。
如此,基督也不是自取榮耀作大祭司,乃是在乎向他說「你是我的兒子,我今日生你」的那一位;
註21【約五22、27】
‧父不審判甚麼人,乃將審判的事全交與子,
‧並且因為他是人子,就賜給他行審判的權柄。
【太廿八18】
耶穌進前來,對他們說:「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。
【徒二36】
「故此,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,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,神已經立他為主,為基督了。」
註22【詩四十7-8】
那時我說:看哪,我來了!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
我的神啊,我樂意照你的旨意行;你的律法在我心裡。
【來十5-10】
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,就說:神啊,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;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。
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。
那時我說:神啊,我來了,為要照你的旨意行;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
以上說:「祭物和禮物,燔祭和贖罪祭,是你不願意的,也是你不喜歡的(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)」;
後又說:「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」;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,為要立定在後的。
我們憑這旨意,靠耶穌基督,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,就得以成聖。
【約十18】
「....沒有人奪我的命去,是我自己捨的。我有權柄捨了,也有權柄取回來。這是我從我父所受的命令。」
【腓二8】
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
註23【加四4】
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
註24【太三15】
耶穌回答說:「你暫且許我,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(或作:禮)。」於是約翰許了他。
【太五17】
「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。我來不是要廢掉,乃是要成全。....」
註25【太廿六37-38】
於是帶著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,就憂愁起來,極其難過,
便對他們說:「我心裡甚是憂傷,幾乎要死;你們在這裡等候,和我一同警醒。」
【路廿二44】
耶穌極其傷痛,禱告更加懇切,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。
【太廿七46】
約在申初,耶穌大聲喊著說:「以利!以利!拉馬撒巴各大尼?」就是說:「我的神!我的神!為甚麼離棄我?」
註26【太廿六,廿七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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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27【腓二8】
既有人的樣子,就自己卑微,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。
註28【徒二23-24、27】
‧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,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,把他釘在十字上,殺了。
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,叫他復活,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。
‧因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,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。
【徒十三37】
惟獨神所復活的,他並未見朽壞。
【羅六9】
因為知道基督既從死裡復活,就不再死,死也不再作他的主了。
註29【林前十五3-4】
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:第一,就是基督照聖經所說,為我們的罪死了,
而且埋葬了;又照聖經所說,第三天復活了,
註30【約二十25、27】
‧那些門徒就對他說:「我們已經看見主了。」多馬卻說:「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,用指頭探入那釘痕,
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,我總不信。」
‧就對多馬說:「伸過你的指頭來,摸(原文是看)我的手;伸出你的手來,探入我的肋旁。不要疑惑,總要信。」
註31【可十六19】
主耶穌和他們說完了話,後來被接到天上,坐在神的右邊。
註32【羅八34】
誰能定他們的罪呢?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裡復活,現今在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
(有基督云云或作是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裡復活,現今在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麼),
【來九24】
因為基督並不是進了人手所造的聖所(這不過是真聖所的影像),乃是進了天堂,如今為我們顯在神面前;
【來七25】
凡靠著他進到神面前的人,他都能拯救到底;因為他是長遠活著,替他們祈求。
註33【羅十四9-10】
因此基督死了又活了,為要作死人並活人的主。
你這個人,為甚麼論斷弟兄呢?又為甚麼輕看弟兄呢?因我們都要站在神的臺前。
【徒一11】
「加利利人哪,你們為甚麼站著望天呢?這離開你們被接升天的耶穌,你們見他怎樣往天上去,他還要怎樣來。」
【徒十42】
他吩咐我們傳道給眾人,證明他是神所立定的,要作審判活人、死人的主。
【太十三40-42】
將稗子薅出來用火焚燒,世界的末了也要如此。
人子要差遣使者,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惡的,從他國裡挑出來,
丟在火爐裡;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。
【猶一6】
又有不守本位、離開自己住處的天使,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裡,等候大日的審判。
【彼後二4】
就是天使犯了罪,神也沒有寬容,曾把他們丟在地獄,交在黑暗坑中,等候審判。
註34【羅五19】
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;照樣,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。
【來九14、16】
‧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,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,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(原文是良心),除去你們的死行,
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?
‧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(遺命:原文與約字同)的人死了;
【來十14】
因為他一次獻祭,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。
【弗五2】
也要憑愛心行事,正如基督愛我們,為我們捨了自己,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,獻與神。
【羅三25-26】
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著耶穌的血,藉著人的信,要顯明神的義;因為他用忍耐的心寬容人先時所犯的罪,
好在今時顯明他的義,使人知道他自己為義,也稱信耶穌的人為義。
註35【但九24、26】
‧「為你本國之民和你聖城,已經定了七十個七。要止住罪過,除淨罪惡,贖盡罪孽,引進(或作:彰顯)永義,
封住異象和預言,並膏至聖者(者:或作所)。....」
‧過了六十二個七,那(或作:有)受膏者必被剪除,一無所有;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,至終必如洪水沖沒。
必有爭戰,一直到底,荒涼的事已經定了。
【西一19-20】
因為父喜歡叫一切的豐盛在他裡面居住。
既然藉著他在十字架上所流的血成就了和平,便藉著他叫萬有,無論是地上的、天上的都與自己和好了。
【弗一11、14】
‧我們也在他裡面得(得:或作成)了基業;這原是那位隨己意行、作萬事的,照著他旨意所預定的,
‧這聖靈是我們得基業的憑據(原文是質),直等到神之民(民:原文是產業)被贖,使他的榮耀得著稱讚。
【約十七2】
正如你曾賜給他權柄管理凡有血氣的,叫他將永生賜給你所賜給他的人。
【來九12、15】
‧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,乃用自己的血,只一次進入聖所,成了永遠贖罪的事。
‧為此,他作了新約的中保,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,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。
註36【加四4-5】
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
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,叫我們得著兒子的名分。
【創三15】
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;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。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;你要傷他的腳跟。
【啓十三8】
凡住在地上、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被殺之羔羊生命冊上的人,都要拜他。
【來十三8】
耶穌基督,昨日、今日、一直到永遠、是一樣的。
註37【來九14】
何況基督藉著永遠的靈,將自己無瑕無疵獻給神,他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(原文是良心),除去你們的死行,
使你們事奉那永生神麼?
【彼前三18】
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(有古卷:受死),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,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。按著肉體說,他被治死;
按著靈性說,他復活了。
註38【徒二十28】
聖靈立你們作全群的監督,你們就當為自己謹慎,也為全群謹慎,牧養神的教會,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(或作:救贖的)。
【約三13】
除了從天降下、仍舊在天的人子,沒有人升過天。
【約壹三16】
主為我們捨命,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;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。
註39【約六37、39】
‧凡父所賜給我的人必到我這裡來;到我這裡來的,我總不丟棄他。
‧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:他所賜給我的,叫我一個也不失落,在末日卻叫他復活。
【約十15-16】
正如父認識我,我也認識父一樣;並且我為羊捨命。
我另外有羊,不是這圈裡的;我必須領他們來,他們也要聽我的聲音,並且要合成一群,歸一個牧人了。
註40【約壹二1-2】
我小子們哪,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,是要叫你們不犯罪。若有人犯罪,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,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。
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,不是單為我們的罪,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。
【羅八34】
誰能定他們的罪呢?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裡復活,現今在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
(有基督云云或作是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裡復活,現今在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的基督耶穌麼),
註41【約十五13、15】
‧人為朋友捨命,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。
‧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,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。我乃稱你們為朋友;因我從父所聽見的,已經都告訴你們了。
【弗一7-9】
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,過犯得以赦免,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。
這恩典是神用諸般智慧聰明,充充足足賞給我們的;
都是照他自己所預定的美意,叫我們知道他旨意的奧秘,
【約十七6】
「你從世上賜給我的人,我已將你的名顯明與他們。他們本是你的,你將他們賜給我,他們也遵守了你的道。....」
註42【約十四16】
我要求父,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(或作:訓慰師;下同),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,
【來十二2】
仰望為我們信心創始成終的耶穌(或作:仰望那將真道創始成終的耶穌)。他因那擺在前面的喜樂,就輕看羞辱,
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,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。
【林後四13】
但我們既有信心,正如經上記著說:『我因信,所以如此說話。』我們也信,所以也說話。
【羅八9、14】
‧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,你們就不屬肉體,乃屬聖靈了。人若沒有基督的靈,就不是屬基督的。
‧因為凡被神的靈引導的,都是神的兒子。
【羅十五18-19】
除了基督藉我作的那些事,我甚麼都不敢提,只提他藉我言語作為,用神蹟奇事的能力,並聖靈的能力,使外邦人順服;
甚至我從耶路撒冷,直轉到以利哩古,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。
【約十七17】
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;你的道就是真理。
註43【詩一一零1】
(大衛的詩。)耶和華對我主說:你坐在我的右邊,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。
【林前十五25-26】
因為基督必要作王,等神把一切仇敵都放在他的腳下。
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,就是死。
【瑪四2-3】
但向你們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義的日頭出現,其光線(原文是翅膀)有醫治之能。你們必出來跳躍如圈裡的肥犢。
你們必踐踏惡人;在我所定的日子,他們必如灰塵在你們腳掌之下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
【西二15】
既將一切執政的、掌權的擄來,明顯給眾人看,就仗著十字架誇勝。